跳到主要內容

場地租借

圖片1

嘉南藥理大學智慧健康產業技術研發與人才培育中心

租借管理要點

民國108年06月25日107學年度推動小組第8次會議通過

 

  1. 嘉南藥理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有效管理及維護智慧健康產業技術研發與人才培育中心(以下稱本場所),並增設來往簽訂合作案之廠商,訂定智慧健康產業技術研發與人才培育中心租借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2. 本場所,包括人才育成培訓教室、智慧健康服務實作場域、智慧健康服務輔具與產品研發室、中庭開放空間、健身設備與器材。
  3. 凡本校各單位、學生社團或校外機關團體,借用本場所均依本辦法辦理之。
  4. 本場所之借用,以校內單位優先使用為原則,校外機關、團體借用時,以會議或學術研討會為主,且以不影響本校校內之各項正式活動為原則。
  5. 校外各機關團體借用本場所,須於二週前派員至本校場地管理單位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經場地管理單位簽請核准後一週內至出納組繳納各項費用後,憑據向場地管理單位辦理。
  6. 為保養本場所各項設備得酌收場地費(收費標準如附表),並需繳交保證金。場地費係指場地保養清潔費、電力使用費(使用冷氣、照明設備)。保證金係指場地清潔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後經場地管理人員檢查無誤後返還,如有違反之情事發生,依規定扣除保證金外,如不足則依實際金額向租借單位求償。以上費用借用單位須於辦理借用手續時預先繳納。
  7. 下列各項活動不得借用本場所。
    • 有損本校校譽或影響公益之活動。
    • 可能損壞本館建築及附屬器材之活動。
    • 其他場地管理單位認為不適當之活動。
  8. 本場所借用時段如下:
    • 上午時段:08:20~12:20
    • 下午時段:13:30~17:30
    • 晚間時段:18:00~21:00
    如遇非開放時間(寒暑假及例假日與夜間時段),須依借用之時間另付管理人員管理費用。
  9. 凡借用本場所而繳納之費用,無論使用與否,不得要求退還,但遇下列情形得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或一部份:
    • 因遇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使用所借場地時,得退還所繳全部費用。
    • 本校因突發特殊事件必須使用本場所時,得於二日前通知登記借用之單位收回借用單,可退還所繳之全部費用。
    • 因故變更時間或停止借用時,須於三日前通知,可退還所繳之全部費用。
  10. 凡經核准借用本場所者,不得變更活動之項目。
  11. 借用本場所如有損壞室內建築物或附屬設備器材時,應由借用單位照價賠償。
  12. 借用管理及責任規定:
    • 借用單位使用本校場所時,應維持場所內外秩序、環境整潔及活動安全。
    • 借用單位未經許可,不得擅接(改)電源、擅用電器設備或任意釘掛,以免發生危險或損壞。
    • 場地內外嚴禁吸煙,並應負責維護公物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會議結束時,借用單位所佈置物品器材及茶水食物使用,應立即復原並負責場地清潔,未即時恢復原狀者,由本校僱用人員代為清潔或修復,所需費用由保證金項下扣除並且本校得酌情加收場地清潔費,如有不足,應由借用單位負責償還。
  13. 冷氣設備使用注意事項:
    • 借用冷氣設備時,應於辦理場地借用登記手續時,一併提出申請並於申請表中註明使用時間數,使用時由管理人員操作不得擅自操作,如擅自操作而發生意外事件時,借用單位負全部責任。
    • 活動前借用單位實施場地佈置時,得使用冷氣設備送風功能。
    • 活動使用完畢後須將冷氣設備即刻關機。
  14. 借用單位活動用之海報、標誌、旗幟、布條應張貼或懸掛於核定位置,並負有安全維護及善後清理之責,俟活動結束後應立即拆除,逾時未拆除者,視同廢棄物處理。前項所需處理費用自保證金中扣除或轉知管轄單位,並列入下次借用之參考。
  15. 活動進行期間進入本校之機具與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違規者,依本校汽、機車相關管理辦法取締。
  16. 本要點經智慧健康產業技術研發與人才培育中心推動小組會議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收費標準

場所名稱

場地使用及保養清潔費

(新台幣)

電力使用費

(新台幣)

保證金

(新台幣)

【E501-1】

人才育成培訓教室(約40人)

全天:1500元(上午及下午)

半天:1000元(上午或下午)

夜間:1000元

冷氣暨照明設備

(每次500元)

2000元

【E501-2】

智慧健康服務實作場域(約25人)

【E501-3】

智慧健康服務輔具與產品研發室(約20人)

中庭開放空間(約60~70人)

一次1000元整(不分時段,以6小時為上限) 冷氣暨照明設備

 

(每次1000元)

1000元

健身設備與器材(約20~30人)

全天:1500元(上午及下午)

半天:1000元(上午或下午)

夜間:1000元

講師費另計:一小時800元

3000元

 

 

※備註:

  1. 本校單位、學生社團或系學會上課每時段得免收場地保養清潔費、電力使用費,或得依實際情況酌予收取場地保養清潔費、電力使用費收費標準1/2費用,但保證金須於活動辦理前繳交。
  2. 上例收費標準場地保養清潔費以一個時段為計算單位(每時段為4小時),冷氣電力使用費以1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者仍以1小時計算)。
  3. 以上收費如有專案簽准者,依專簽辦理收費。
  4. 使用時段:
    • 上午時段:08:20~12:20
    • 下午時段:13:30~17:30
    • 晚間時段:18:00~21:00
  5. 所需場地費係指場地保養清潔費、電力使用費及保證金,須事先繳清,方得使用。
  6. 校外機關團體使用,須經管理單位核准後方得使用。
  7. 校外機關團體使用,佈置桌椅得事先告知智慧健康產業技術研發與人才培育中心,並自行佈置。
  8. 設備有所損壞時,須照價賠償。
  9. 各項活動辦理均須由管理單位核准後方得舉辦,如與校方重大慶典或活動日期衝突者,須配合學校通知另行擇期舉辦。
回上一頁

智慧永續及健康發展中心-嘉南藥理大學   

©2023 | 71710 臺南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60號  

環境永續大樓 E棟5樓    06-2664911 EXT.7380

瀏覽人數